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轻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根据国家统一布署,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通知》,南昌市第五医院于2020年1月1日实行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医保报销政策。
那么,哪些人可以享受? 如何办理? 具体有哪些内容呢? 保障对象 根据医保局文件精神要求,凡在南昌市第五医院确诊了高血压或糖尿病、并参加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参保居民”,大学生除外)的患者、可以在我院申请“两病”统筹。已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继续执行现行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不再纳入本通知保障范围。 用药管理 一、用药目录 《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降血压或降血糖的治疗药品 ,纳入“两病”门诊用药范围。 二、药品使用 “两病”门诊用药遵循“四个优先”原则: 优先选用药品目录甲类药品; 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 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 三、处方管理 “两病”门诊用药实行长期处方管理,医生可根据“两病”诊疗规范,在确保安全有效的前提下,为参保居民开具长期处方,一次处方用药周期可根据病情需要最长放宽至3个月,不得重复开药。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发生的门诊药品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400元、500元。同时患有两种病种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累计计算。 原城镇居民门诊家庭补偿金个人帐户的剩余额度,可在参保居民享受“两病”门诊用药时用于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参保居民享受“两病”门诊用药待遇,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后,可使用家庭个人帐户门诊统筹资金按规定支付“两病”门诊用药费用。 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在南昌市第五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药品费用的报销比例为50%。 甲类药品全额按规定的比例报销;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15%后,再按规定的比例报销。 待遇享受年限 “两病”门诊用药设置2年的待遇享受期。参保居民可在年限期满前2个月内,按本通知的规定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享受条件的,可继续享受“两病”门诊用药待遇;未重新申请或经审核不符合享受条件的,不再继续享受“两病”门诊用药待遇。 来我院办理时需携带的证件 门诊病历 身份证 医保卡 我院就诊卡 疾病诊断证明 “两病”申请可代办,只需要提供当事人的以上材料即可。 来我院办理的流程 携带好以上证件前往导医台 在导医台领取“两病”申请表填写 1—3个工作日后医保办审核后会有电话通知 南昌市第五医院 医保办咨询电话 0791—88443161